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旁路灰水洗除氯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小甘沟109国道K2796公里处。厂区海拔高度:3318米,现拟对该单位旁路灰水洗除氯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通过公开邀请招标选择资质合格、服务能力强的单位。现将相关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1.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在原有窑尾靠近旁路除灰区域(水泥窑生料库旁)新建一套旁路放风灰水洗制盐生产线,规模为日处理25吨旁路灰,包括但不限于灰仓,计量输送装置,制浆系统,水洗系统,水处理系统,蒸发结晶系统等,可回收高品质氯化钾(KCl)产品,产品质量符合《氯化钾》(GB/T 6549-2011)标准要求,可作为钾肥或化工原料外售。
1.3 工程现状:现有水泥窑规格:φ4.8*72米,受生产原料氯离子以及协同处置、替代燃料使用等影响,现公司熟料中氯离子含量水平在 0.03-0.06%左右,公司建设有旁路除灰系统,除灰能力:≥25t/d.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个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施工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1.3 财务要求
具备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改造业绩,近三年(年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1.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3)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保险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必须为到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缴纳赔付不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医疗费限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提供的保险证明需由社保局或保险公司提供,并有社保局或保险公司印章。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单位;
2.3 投标方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a、企业简介;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d、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f、投标书;
g、投标方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材料;
h、连续三年的省级或以上质检机构部门的检测报告;
i、相关产品业绩表(近三年);
j、业绩表中所列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记录复印件。
3、投资方式
此项目投资方式为投标方全额投资建设,建设后分成模式投标方可自行提供,招标方选择。例如:模式一:产品优先补偿投资;模式二:按固定年限的收益分成回收投资;模式三:BT模式分期,或其它模式。后续招标方与中标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4、技术要求和性能要求
4.1技术指标
4.1.1产品指标
水洗后旁路灰:水洗脱盐后的旁路灰满足氯含量≤1%(以干基计)、含水率≤35%。
结晶盐:满足《氯化钾》(GB/T 6549-2011)标准Ⅱ类合格品的要求。
4.1.2处置过程参数控制指标
(1)运行指标控制(处置吨旁路灰消耗量)
水:用水量≤0.7吨;
电:用电量≤95 kWh;
蒸汽:消耗量≤0.9吨(用汽点为0.2MPa饱和蒸汽);
药剂:消耗量≤0.08吨。
(2)排放指标控制
废水:循环利用,零排放;
废渣:全部资源化利用;
废气:满足国家及当地的水泥行业排放标准和要求。
4.2 性能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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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标准值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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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旁路灰处理量 |
t/d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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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洗灰氯离子 |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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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洗灰水分 |
% |
≤35 |
/ |
|
4 |
氯化钾结晶盐 |
% |
氧化钾≥55 |
满足《氯化钾》(GB/T 6549-2011)标准Ⅱ类合格品的要求 |
|
5 |
水耗 |
t/t灰 |
≤0.7 |
工业水 |
|
6 |
电耗 |
t/t灰 |
≤95 |
/ |
|
7 |
蒸汽 |
t/t灰 |
≤0.9 |
0.2mpa 120℃ |
|
8 |
药剂 |
t/t灰 |
≤0.08 |
/ |
4.3 设备选型:
4.3.1 电力室作为低压配电中心,采用户内型式,MCC柜选用结构先进的抽屉柜(包括辅助电源)。抽屉柜具有运行、试验、断开位置,禁止选用1/2抽屉柜。
4.3.2 电缆选用必须为高原耐寒电缆
4.3.3 电机品牌优选皖南电机,高原一级能效型,特殊涉及防爆要求的需选用防爆电机,因安装场所潮湿部位电机需做特殊防腐处理;
4.3.4 泵类(含水泵及其它泵类)需选用国内一线品牌,节能型。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改造设计方案、计算书及图纸;
设备制造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6、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7、报名资料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资料文件包括:企业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生产制造型企业除提供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联系人基本信息;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近三年业绩清单。
2、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E-MAIL:13846654130@163.com
联系人:于瑞民 电话:18597098678/13846654130
附件见下页
附件1:
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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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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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单位 □生产厂家 □经营单位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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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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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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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 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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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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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 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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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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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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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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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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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5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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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受垫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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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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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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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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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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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总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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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供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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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供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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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产地和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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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其他大型企业合作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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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水平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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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装备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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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控制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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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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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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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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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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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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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93号